>凡王之欲,必以牝偿。
路明非在十八岁生日那天收到了一件格子衬衫。
不是什么高级货。
纯棉的,蓝白格,标签上的英文拼错了一个字母。
他拆开快递的时候正在食堂吃午饭,芬格尔坐在对面,把一块红烧肉夹到他碗里——师弟生日快乐,这块肉算我随的份子。
路明非看着那块肉。
肥多瘦少,酱油色,在米饭上压出一个浅浅的油坑。
他忽然想起今天是自己的生日。
他自己忘了。
衬衫是婶婶寄来的。
盒子里还压了一张便签,婶婶的字迹一如既往地潦草——明明,天冷了要多穿。
这件衬衫是你叔叔去年买了没穿的,给你寄过去。
省着点花。
没有生日快乐。
婶婶从来不写这四个字,就像她从来不叫他明非,永远叫明明。
小时候他觉得这个称呼很蠢,像叫一只熊猫。
后来他去了卡塞尔,再也没人叫他明明,他又觉得那个称呼像毛衣上拆下来的一根线头——没用,但舍不得扔。
他把便签折好放进裤兜里。
芬格尔已经把那块肉夹回去了——你不吃我吃,看你那脸,跟失恋似的。
诶你失恋了吗?我记得你喜欢那个红头发的师妹对吧?叫什么来着——
诺诺。
路明非说。
然后他补了一句:她不是师妹。
对,师姐。
芬格尔把肉塞进嘴里,含混不清地说,师弟你连师姐都敢喜欢,有前途。
路明非没说话。
他在想诺诺。
不是在想诺诺会不会祝他生日快乐——她肯定不会,因为她根本不知道他的生日。
他在想诺诺上次跟他说话是什么时候。
是上周四。
恺撒开完学生会例会出来,诺诺跟在他后面,路过路明非身边时随口问了一句你作业交了吗。
这就是全部。
他的白月光给他最私密的一句话是——你作业交了吗。
芬格尔还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