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热醒了。
我能感到头皮在渗汗,我双眼虽然紧闭,但眼底还是能感到一圈橘红色的光。我睁开双眼,看到阳光在窗外的棕榈树上婆娑起舞,它透过树叶缝隙落在起居室的地板上。我一阵迷惑:棕榈树?起居室?
我怎么会在沙发上?
对了。布鲁克。还有一场令人不快的争吵。
我从绒线枕上抬起头,头痛欲裂,像是被人用靴子踩过似的。真不明智,我试图回忆起昨晚发生的事。一开始是吃晚饭,喝了一瓶度数很高的加州金饭葡萄酒,近些日子我喝这酒有点上瘾;接下来呢,是陪布鲁克去参加她的朋友聚会。我喝了一杯又一杯,都是上好的苏格兰威士忌。
全都想起来了。
布鲁克朋友的朋友,一名律师,他穿着法式袖扣衬衫和牛仔裤,自以为很会解决国内的医疗问题。他大谈特谈自由市场和激励机制,又说什么4700万未参保人员的统计数据不准,“实际上没那么多。”
后来,我实在忍无可忍,移身到他们说话的吧台前,手里握着一罐饮料,摆出一副自以为是的架势。我一开腔,就发现布鲁克已经拉长了脸,但我就是停不下来。我言语中时不时冒出句“蠢货”,要么是“先动动脑子”、“弱智”。接下来的事,我记得是布鲁克一边使劲把我往门口拉,一边跟朋友一一道别。
告辞时,我听见布鲁克对主人轻声耳语:“真的很抱歉,他近来压力很大。”
我立马回嘴:“嗯,教笨蛋用脑子所以压力大。”
我们钻进了轿车,可我嘴里还在嘟嘟囔嚷。“他简直是个白痴,”我说,“完完全全的大白痴。”我压根儿不知道聚会的女主人正在一边努力地安抚那位身穿法式袖扣衬衫的绅士。
干得太棒了,麦考密克。
我闭上眼想再睡一觉,但是有阳光,光线有些晃眼。卧室门开了,接着洗澡间的门打开又关上。我甚至都没瞥见布鲁克的人影。
我开始替自己辩解:我早就不再酗...